食品批发商合作合同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公平诚信、互利共赢的原则,就乙方经销批发甲方旗下食品系列产品事宜,经双方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合作协议,双方共同恪守执行。
第一条 合作内容与合作期限
1.1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指定区域批发商,经销甲方合法生产的零食、糕点、休闲食品等系列产品(具体产品品类、规格以甲方最新产品报价单为准)。
1.2 合作区域:(精准至省市/区县,未明确则为全国通用非独占经销权限)。
1.3 合作期限: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。合同期满前30日,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,未达成续约协议的,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。
1.4 本合同为非独家合作协议,甲方有权在合作区域内发展其他合作批发商,双方无排他合作约定,另有书面约定除外。
第二条 供货标准与产品资质
2.1 甲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,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、质检报告、合格证等全套合法资质,产品包装、标签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均符合行业规范及法律要求。
2.2 甲方严禁供应过期、变质、三无、假冒伪劣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,若因产品资质、质量问题引发的行政处罚、消费者投诉、赔偿纠纷等,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。
2.3 产品具体规格、口味、批次、保质期以甲方当期发货清单为准,甲方发货前需核验产品质量,确保产品可正常流通销售。
第三条 价格体系与供货规则
3.1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属批发价格,价格标准以甲方实时更新的《产品批发报价单》为准,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,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3.2 甲方有权根据原材料成本、市场行情、政策调整等合理因素调整产品批发价格,价格调整需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或微信、邮件正式通知乙方,调价前已下单的订单按原价格执行。
3.3 乙方拿货需达到甲方最低起订量标准,具体起订数量、订货规格以甲方当期规定为准,小额零散订单甲方有权拒绝供货。
3.4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价格管控体系,严禁恶意低价倾销、高价扰乱市场,严禁跨区域串货销售,一经发现,甲方有权暂停供货、取消合作资格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。
第四条 订货、发货与物流
4.1 乙方通过甲方指定对接方式提交订货清单,明确产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收货地址等信息,甲方确认订单无误后安排备货。
4.2 常规订单甲方备货周期为3-7个工作日,节假日、旺季或特殊情况顺延,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。
4.3 物流配送方式:□甲方包邮配送 □乙方自提 □乙方承担物流费用。货物运输途中的破损、丢失风险,在甲方完成发货交接前由甲方承担,交接完成后由乙方承担。
4.4 乙方收到货物后,需在24小时内完成验货,若出现产品破损、错发、漏发、临期、质量瑕疵等问题,需及时拍照取证并告知甲方,逾期未反馈视为货物验收合格。
第五条 结算方式与账期
5.1 双方结算方式:□现款现货(先款后货) □月度结算 □季度结算。
5.2 选择先款后货的,乙方需在甲方确认订单后足额支付货款,甲方收到款项后安排发货;选择周期结算的,双方约定每月/每季日为结算对账日,乙方需在对账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货款。
5.3 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货款,逾期付款的,每逾期一日,按逾期金额的0.5%向甲方支付违约金,逾期超过15日的,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、停止供货,并追偿全部欠款及违约金。
5.4 双方所有款项往来均以对公账户或双方确认的指定账户为准,私人转账需留存凭证,否则视为无效付款。
第六条 退换货售后规则
6.1 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、错发漏发、产品资质不全导致乙方无法销售的,甲方无条件退换货,并承担全部物流及损失费用。
6.2 产品临近保质期(剩余保质期不足总保质期1/3)、包装轻微瑕疵不影响销售的,不予退换货,甲方可酌情给予差价补贴。
6.3 因乙方储存不当、运输二次损坏、人为破损、超期未售等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、过期,不予退换货,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6.4 退换货需经甲方审核确认,乙方不得私自退换、截留货物,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货款。
第七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
7.1 甲方权利与义务
(1)按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合格产品,保障货源稳定,及时同步产品更新、价格调整、资质文件等信息;
(2)为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、销售素材、产品参数等配套物料支持;
(3)有权监督乙方的销售行为,对乙方违规串货、乱价、售假等行为进行追责;
(4)配合乙方处理产品质量相关的售后、投诉及核查工作。
7.2 乙方权利与义务
(1)在授权区域内合法合规开展产品批发、销售业务,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,不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;
(2)维护甲方品牌形象,不得虚假宣传、夸大产品功效,不得诋毁甲方品牌及产品;
(3)严格遵守甲方价格及市场管控规则,规范销售渠道,杜绝串货、乱价、低价倾销行为;
(4)妥善储存、保管产品,保障产品储存环境符合食品存放标准,避免产品变质、过期;
(5)按时完成订货、结算,积极配合甲方的市场核查、对账及品牌维护工作。
第八条 违约责任
8.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,均需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。
8.2 甲方供应不合格、违规产品造成乙方损失或行政处罚的,全额赔偿乙方损失,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
8.3 乙方存在串货、乱价、虚假宣传、售卖假冒产品、拖欠货款等违规违约行为的,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、没收保证金(如有)、停止供货,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(单次违约金额不低于5000元),情节严重的,甲方有权依法追责。
8.4 乙方擅自使用甲方品牌、商标、资质文件从事合同外经营活动的,构成侵权,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。
第九条 合同终止与后续事宜
9.1 本合同期满、双方协商一致、一方严重违约均可终止本合同。
9.2 合同终止后,乙方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品牌、商标、宣传素材等相关资源,不得再以甲方合作批发商名义开展经营活动。
9.3 合同终止前双方产生的货款、售后、纠纷等事宜,需在合同终止后15日内结清处理完毕。
9.4 合同终止后,乙方库存的合格产品可正常合规销售完毕,不得违规翻新、二次加工销售。
第十条 保密条款
10.1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、产品批发价格、客户信息、合作政策、经营数据等商业信息严格保密,不得向第三方泄露。
10.2 本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后1年内持续有效,泄密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。
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
11.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,双方优先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11.2 本合同的订立、履行、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
12.1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2.2 甲方《产品批发报价单》《售后退换货规则》为本合同附件,与本合同一致生效。
12.3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2.4 双方联系方式、地址为法定送达地址,任何书面通知按该地址寄送即视为有效送达。
(以下无正文,为签字盖章页)
产品批发报价单
| 环节 | 项目 | 基础走量款 | 特色高端款 |
| 厂家 | 出厂价 | 4.9 元 | 6.9 元 |
| 一批商 | 建议批发价 | 5.8 元 | 8.2 元 |
| 毛利 | 0.9 元 | 1.3 元 |
| 毛利率 | 15.5% | 15.9% |
| 二批商 | 建议批发价 | 6.3 元 | 8.9 元 |
| 毛利 | 0.5 元 | 0.7 元 |
| 毛利率 | 8.0% | 7.9% |
| 终端 | 建议零售价 | 6.9 元 | 9.9 元 |
| 对应成本 | 2~2.5 元 | 2.8~3.5 元 |
| 毛利率 | 28%~35% | 35%~42% |
🍭 口味清单
基础走量款:草莓、芒果、香蕉、菠萝、香橙、水蜜桃、黄桃、苹果、蓝莓、椰子、百香果、火龙果、柠檬、黄瓜、香辣、抹茶、奶香、巧克力
特色高端款:榴莲、杏仁、蟹黄、茉莉花、桂花、玫瑰花
* 本报价单作为合同附件,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价格调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。
合同版本 V3.0 · 双方各执一份